随着国内钻井业务的快速增长,上个月自然资源和环境部部长Sommad Pholsena先生签发决议授权自然资源工作人员管理全国范围内的钻井业务,今后钻井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而为。
老挝大部分地区没有自来水,随着用水需求不断增长,水井数量大幅激增。按照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的决议,提供钻井服务必须先向各省市的自然资源和环保局申领执照,经营者要有掌握钻井知识和专业技能。
想要打井的个人或公司要取得各区自然资源和环保局的许可。
过去,人们随处打井,在农村地区,几乎每个农场和村庄都有水井,在偏远地区,水井是获得洁净饮用水的最佳来源。
按照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的决议,拥有水井的人要按照政府收费标准支付水费,同时为了确保地下水的可持续供应,老挝必须对水井进行严格管理。规范钻井业务也是为了保障供水水质满足消费使用要求。